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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督促监护令” 促家庭监护及时“到位”
2022-04-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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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为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等问题。1月27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会,依法对分级干预案件中三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其家庭监护及时“到位”。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家庭的监护缺位和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因果关系。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具体情况,精准制定个性化的督促监护方案,责令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在教育和管理孩子中存在疏于监管、管理缺位的情况,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要反思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方案;

二是要教育和引导涉案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树立正确“三观”;

三是要进行合理管教,预防和制止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四是要帮助孩子继续学业、重返校园,或帮助其自食其力。

同时向监护人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引导监护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分级预防工作。

为真正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阳光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在宣告送达督促令后,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座谈。认真深入分析每个家庭在家庭教育上的失职表现和原因,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和家庭监护提出指导措施和要求,责令家长认真反思履行监护职责存在的问题,要求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切实推动督促监护令取得实效。

    近年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帮教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造福一方社会”为己任,通过与家长、学校签订观护帮教协议的方式,引入社工组织、学校等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等多样化分级预防帮教,并将“释法说理”贯穿整个帮教过程,纠正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认知偏差,消除其犯罪心理及被犯罪侵害造成的心理创伤。同时,积极开展家庭亲职教育,对监护不力的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唤回缺位的家庭关爱,切实推动分级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挽救涉案的未成年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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